数学与统计学院卓越教师班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1746

      为推进落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2.0 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指导意见,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 2.0 实施方案》(师政教学〔2020〕85 号)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培养更多新时代急需的拔尖人才,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卓越教师班,并实行导师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卓越教师班导师制是学院选派导师对学生进行品德、学业、专业等方面进行指导的教育制度,是学院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个性化创新人才的制度保证,体现以“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导师制旨在充分利用优质师资及教育资源,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专业理想,把从事教育事业作为人生追求与向往,培养热爱教育、富于创精神,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突出的卓越教师。实行卓越教师班导师制,有利于:

      1.对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

      2.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专业理论研究的前沿,具备宽厚的专业素养,形成较好的认知结构;

      3.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卓越教师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军舰,陆锋;副组长:卢家宽、沈青;成员:学院学术指导委员成员,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卓越教师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教学副院长、辅导员和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施办法

      1.导师的遴选卓越教师班的导师在全院范围内遴选,由教师自愿报名,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导师的基本条件为: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热爱学生;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2.导师的职责

      (1)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指导并督促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进入独立学习发能力;根据学生在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个性差异,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对学生课程学习、专业方向等进行引导。

      (2)强化学生的教学技能训练。加强学生教师教育课程的学习和教师教育实践训练。强调学以致用,体验教研合一,积累教研素养。

      (3)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例如:教学技能竞赛,数学竞赛,建模竞赛,密码挑战赛,挑战杯,创新杯,互联网+等比赛。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查询检索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3.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经过选拔进入卓越教师班的本科生。选拔范围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在校本科生为主,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兼顾考虑。第一届卓越教师班拟从 2018 级本科生开始施行。每届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 人。卓越教师班以课外学习小组形式进行,其他课程跟随原专业(班级)学习。选拔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教育志愿,教育潜能,以及教学能力、班级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等;专业兴趣和基础、职业志向、行为品德、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等。选拔考察主要由导师负责实施。

      4.师生双向选择鼓励方向相近的导师组建团队,以团队形式指导学生。原则上每位导师所指导的本科生人数不超过 6 人。师生双向选择:学院向学生宣传动员;学生自愿报名,原则上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导师或一个导师团队;导师或导师团队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初步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同时,淘汰上一届不合格的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入选卓越教师班的名单。

      5.经费保障学院将根据学校的建设经费支持情况对每个导师或导师团体予以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卓越教师班的资料印刷费、购置费,国内交流调研差旅费,竞赛报名费等。在同等条件下,在评优推优等方面,学院优先推荐指导成绩突出的导师或导师团队。

      6.其他(1) 每个导师(团队)应及时提交指导计划和总结。(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 年 10 月 10 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卓越教师班导师制实施办法(院政教学【202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