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与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595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广西师范大学较早开设的专业之一,也是学校的优质品牌专业。根据学校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

      (1)评价依据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2017[2017]13号)为根本依据,结合广西师范大学及专业办学定位为内部依据,国内外专业发展趋势及现实需求为外部依据。

      (2)评价机构和人员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要求在学院教学委员指导下进行,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组长:教学主管副院长,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成员:学院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校外同行专家、校外合作基地领导、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用人单位代表等。

      (3)评价方法与数据来源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是一盒多指标的综合评价问题。这里采用“成绩分析法”。本专业毕业要求分解成 8 个一级指标点,而每个一级指标又包含 2-4 个二级指标。

      首先,根据教学环节(课程和实践)对各个二级指标的支撑关系,确定支撑每个二级指标点的相关课程,并给这些课程赋予合理的权重值(取 H=3,M=2,L=1)。每个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的评价值可以表示为其对应课程的加权平均,其中权重值的和为 1。

      上述毕业要求二级指标评价值的计算方法既适用于个体学生评价也适用于整体性评价,而这里更关注于专业整体性达成度的评价。于是,随机抽取本专业 1-2 个班级作为样本,以该班级学生各个课程总评成绩作为基础数据,计算得各个课程的平均分/该课程满分值,再利用加权平均得到该班级每个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的评价值。

      最后,每个毕业要求一级指标的达成度评价值设定为其所包含的各个二级指标评价值的最小值,即只有对应的每个二级指标都达到预定目标,该毕业要求一级指标才视为达到预定目标。该算法简便易于操作,且具有合理性。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平均学分绩点≥1.8 者才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由于学分绩点 1.8 对应课程考核成绩为 68 分,因此,本专业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标准设定为“达到 0.68 为评价合格”。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的数据源自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考核的成绩,课程考核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等)和期末试卷考核等。

      (4)评价周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