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三届“榜样致敬”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43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秉德知数  精统持正”的院训精神和“严谨治学 务实求新 和合致远”的办学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凝心聚力带领学院全体师生奋勇争先,现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榜样致敬”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6日

二、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中的人物、团体或事件。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公信力、感染力、影响力。参评人物和事件曾被校内外媒体公开报道或在学院具有代表性,荣获2022-2023学年(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各类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与表彰程序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3年9月3日-2023年9月6日):各教研室、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充分研究、酝酿、提出推荐名单,可推荐本教研室、办公室的老师、团体或事件,也可推荐学院内其他老师、团体或事件。

    (二)评选阶段(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9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2022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榜样致敬”人物、团体、事件的建议名单。

    (三)公示阶段(2023年9月10日-2023年9月13日):公示2022-2023学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榜样致敬”人物、团体、事件的建议名单,听取师生意见。

    (四)表彰致敬阶段(另行安排):学院通过媒体阵地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方式对榜样人物、团体和事件进行宣传,举办表彰会,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致敬。

五、其他事项

    (一)各教研室、办公室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为契机,弘扬新时代爱国奋斗、建功立业、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学院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各教研室、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本次活动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凝练,充分挖掘学院中最真实、最感人、最具正能量的事迹。

    (三)本次活动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请各教研室、办公室按时向学院推荐候选人物、团体或事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2023年9月6日下午5:00前将推荐表发送至邮箱gxsdmsxc@gxnu.edu.cn。联系人:班老师,电话:3690087。

 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三届“榜样致敬”评选推荐表.doc

 

广西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9月1日